張貼日期: 2021-06-29 15:48:39 點閱:288
說明:
一、為鼓勵教師通過本土語文能力認證,針對發揮專才積極投
入教授及推動本土語文課程者予以獎勵,特訂定本計畫。
二、獎勵申請及程序:
(一)請符合本計畫之教師,檢附認證證書向服務學校申請。
(二)請符合本計畫之行政人員,於110年7月15日前至本處敘
獎名單填報系統http://163.23.200.220/reward/index.
asp填報並檢附貴校敘獎人員名單(如附件,請核章)報府
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