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務處 / 張貼者 生活教育組長
張貼日期: 2023-01-18 08:09:49 點閱:201
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等規定,教育人員、教保服務人員在執行職務,知悉有疑似家庭暴力或知悉兒童及少年有遭受傷害情形,應立即以紙本傳真或至社會安全網─關懷e起來網站通報(網址https:ecare.mohw.gov.tw/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