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務處 / 張貼者 生活教育組長
張貼日期: 2024-01-31 09:46:32 點閱:187
113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
期程:自113年2月1日22時起至2月15日24時止,為期15日。
(一)
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-治安平穩、交通順暢、民眾安心
鹿港警察分局關心您
(二)
舉家外出申請:110電話、親赴各警察單位或網路申請
(三)
機動派出所:春節來旅遊,鹿港分局機動派出所鹿港公會堂前為您服務!鹿港警察分局關心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