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06-27 16:10:45 點閱:109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6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70436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請貴校依案內計畫分工措施,強化學生寄宿舍之安全、運用內政部消防署消防防災館及各縣市政府(消防局)網站之宣導素材、辦理防範一氧化碳中毒講習訓練,加強學生防治一氧化碳中毒知能及居家(賃居)住所自我安全檢視等教育宣導作為,以維護學生安全。 |
三、 | 教育部訂於113年12月下旬,於校安中心網頁/表報作業區,開放填報表單供各級學校填復相關宣導執行成果,屆時將另案通知。 |
四、 | 檢附宣導計畫1份,請貴校確實辦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