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務處 / 張貼者 事務組長
張貼日期: 2020-08-06 09:44:45 點閱:361
1.財產卡請於109年9月2日(三)中午12:00前交回事務組
2.請確實核對財產卡詳載的設備物品是否正確
3.若設備物品有誤請用紅筆刪掉,並註明在旁邊
4.保管者簽名欄上,記得簽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