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務處 / 張貼者 事務組長
張貼日期: 2019-08-27 18:27:31 點閱:1209
1.財產卡請於108年9月3日(二)下班前交回事務組
2.請確實核對財產卡詳載的設備物品是否正確
3.若設備物品有誤請用紅筆刪掉,並註明在旁邊
4.保管者簽名欄上,記得簽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