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04-01 11:29:01 點閱:161
主旨:辦理本縣「113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審查作業」,請各校依限提出申請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「彰化縣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審查作業要點」規定辦理。
二、依上開要點第4點規定,本(113)年度送件申請時程:
(一)國民小學部分:113年4月15日至4月24日。
(二)國民中學部分:113年6月21日至6月30日。
三、請各校務必確認所送申請之學生,已由校內提供所需之人力資源及協助後仍有調整班級人數之需求,方提出申請。
四、無論是否提送本案申請及通過與否,身心障礙學生就讀之普通班,其班級安置應由學校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決議,依學生個別學習適應需要及校內資源狀況,選擇適當教師擔任班級導師,並以適性原則均衡編入各班。
五、隨文檢附本作業要點及申請表件,請各校務必依說明二時程將申請表件寄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(50085 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3樓)王玉屏聽力師彙辦。
六、本案聯絡人: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王玉屏(04-7273173分機322)。